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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醒认识垃圾无害化处理严峻形势努力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 ...添加时间:2019-04-26
垃圾处理关系城乡环境,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中央高度重视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作出了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在有关部门和各地的共同努力下,垃圾处理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当前垃圾无害化处理仍存在垃圾数量增加迅速、垃圾分类工作总体上没有取得突破、垃圾焚烧比例偏低、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5月11日,全国政协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专门就此进行协商座谈。现将有关发言摘登如下二、加大扶持力度,推进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建议政府补齐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短板,加大人力、物力、财力供给,完善垃圾处理体系,创新垃圾处理机制,扩大垃圾处理规模,提高垃圾处理能力和水平。三、构建合作平台,在研究、推广新技术上有突破。建议科技部牵头将垃圾处理技术科研作为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科研项目,出台优惠政策,打造技术研发合作平台,积极支持科研机构、大学开展相关技术推广应用,扶持相关产业发展,鼓励企业引进垃圾处理先进技术投资建厂。对垃圾分类处理的艰巨、繁杂和长期性,要有足够清醒认识。一是其广泛性,二是其日常性,三是其专业性,四是其环闭性,五是其系统性,六是其历史的惰性上述种种,决定了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要有打攻坚战和持久战的心理准备。在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上,必须加强统一筹划设计,注重针对性和号召力,全民动员、全民参与。一、加大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宣传力度。尤其是关于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等内容,必须反复强调,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明确垃圾分类处理舆论宣传教育责任主体。由中宣部牵头,发改委、城管、环保等部门和主流媒体参加,组成宣传教育机构,规定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的宣传责任及要求,制定考核目标,跟踪问效。五、循序渐进,营造舆论强势。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平台,积极介绍借鉴世界先进国家做法,推广成熟经验,宣扬优秀典型。防止舆论引导、宣传教育和实际工作脱节,逐步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科学处理利国利民的社会共识和良好氛围,努力促进立法顺理成章、水到渠成。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关系五大发展战略布局的落实,关系人民生活环境改善。通过此次调研深感我国垃圾处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许多问题:一是垃圾分类缺乏相应法律支撑,二是垃圾处理机制亟待协调统一,三是城镇垃圾增量大处理能力不足,四是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市场化产业链还未完全形成,五是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邻避效应突出。为此,建议:在工业固废方面,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管理。我们公司率先建设了环保焚烧炉,对固废进行分类无害化处理。在城市生活垃圾方面,随着环保意识的普及,大的、经济发达的城市在分类回收方面取得一定进步,但仍处于粗放管理阶段。结合国情和世界先进经验,建议:一、国家通过立法从源头治理,促进垃圾分类回收与无害化处理。一是政府积极引入专业的民间资本,针对不同种类、不同区域,通过公开招标,与市政共同建立分工合作、协调统一、先进高效的垃圾处理大系统。二是对垃圾分类回收处理进行许可证管理,对申请进入的企业进行准入核查,符合条件的发放许可证,从源头进行管理。三是以立法形式确定利益和责任管理的分配,让有能力、有资质、取得政府许可的专业公司能长久、规范经营。四是在同一区域、同等条件下,政府在招标时能让现有环保处理设备且运行合格的公司对已分类的再生资源享有优先采购权和处理权。三、建议将垃圾分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两大类,最大程度降低物流等费用、提高回收量,实现可持续运作。垃圾集中到再生资源分选厂后,对可回收的再进行分拣处理,对危险及不便于回收的废物定时、定点进行专门回收。一、提纲挈领,首尾衔接,首先解决主要垃圾种类无害化处理基本方式问题。当前三市都明确认定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生物技术处理、建筑垃圾物理加工利用兼顾了三化,并逐步建立起三大处理系统,突破了过去争论不休于产生端分类,而终端处理方式举棋不定、能力建设长期停滞的困境。随着能力建设的快速推进,各地垃圾分类方式渐趋一致,都做到了与中间段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相契合,与终端的处理方式一一对应,实现了有序运行。这一重大进步,有助于进一步弱化仍存在于部分地区的争论,并以较快速度推进建设。二、严密组织,加强监管,破旧立新重建垃圾无害化处理运行机制。目前各市处理能力与垃圾产出基本适应,但由于收集不全,设施闲置比较普遍,大量的未经处理的餐厨垃圾流向不明。要从根本上扭转这种状况,各级必须下决心狠抓严管,逼迫落后的、有害的处理方式彻底退出。三、全民共享,广泛动员,打好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关于宣传,现在社区做得还好,但广度深度都不够,可以将活动落实到学校、企业、机关,促进全社会参与。关于共享,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要求,面向周边居民设立共享区域,变短期补偿为终身受益,时至今日,各地多是把工作重点放在争取理解上,而共享建设成果方面都做得很不够,这也与具体政策缺失有关,对发展的影响不可忽视。四、抓住机遇,创新实践,致力于改进工作和前瞻性研发。有几个问题要处理好:一是垃圾分类分捡,是继续深化目前采用的市民参与、前端分类方式好,还是改用企业为主、后端分类方式好?哪一种更合国情、更可持续;二是垃圾焚烧仍不能绝对排除危害,是否应采用更为先进的无焚烧纯物理处理方式;三是终端产生的气固残留物无害化利用和安全处理;四是进一步提高处理排放标准。一、全面实施垃圾不落地政策。一是建设垃圾分类收集基础设施,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车辆时间路线;二是完善垃圾运送设施,防止垃圾运送过程中的二次污染;三是细化垃圾回收工作,将垃圾分门别类进行回收再利用;四是充分调动社区、社会民间组织、居民参与垃圾源头减量工作;五是在全国文明城区进行试点,推行垃圾分类,进而以点及面推行垃圾不落地政策;六是待时机成熟采取垃圾随袋收费办法,通过经济杠杆鼓励民众从源头减少垃圾产生量,同时开辟以资源再利用为目标的二手市场,以实现资源回收利用。二、宣传垃圾分类提高公民环保意识。一要加大媒体宣传,普及生态环保知识,引导人们改变不合理的消费及生活方式,倡导垃圾分类生态文明的生活方式;二是利用课堂教育,向大中小学生渗透垃圾分类环保意识,从小培养其正确的环保观;三要加强舆论监督,通过舆论媒体曝光反面典型,促使人们从不愿做到不敢做再到不能做,将环保观念落在实处,全面提高社会全员的环保意识;四是有关部门要密切合作,从学校、家庭和社会三方面加大垃圾分类的实践活动,引导居民志愿者做垃圾分类的带头人和监督者,不断提高市民素质,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垃圾焚烧,减量化、无害化效果非常明显,残余颗粒还可用于筑路等建设工程。产生的热能可以用于生产生活,尤其适合冬季取暖耗费大量燃料的北方城市,亦可以发电。但我国垃圾焚烧量很少,有的大城市不到10%,主要是公众对焚烧垃圾产生二(口+恶)英的担心。垃圾焚烧厂出售热和电能,又收取一定的垃圾处理费用,不用政府其他补贴,一般投资20亿到30亿元人民币的处理厂,用20到30年即可收回投资。目前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技术有国家标准,也有国际标准,是十分成熟的技术体系。控制二(口+恶)英污染,已不是技术难题。2010年5月,我国有关部委联合发布《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对垃圾焚烧技术的适用性、垃圾焚烧厂建设技术要求及运行监管要求等作了详细规定,指出对于土地资源紧张、生活垃圾热值满足要求的地区,可采用焚烧处理技术。据了解,城市垃圾焚烧厂运行迫切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有两个:一是焚灰收集、运送、处理要求很严格、费用高;二是垃圾焚烧发电上网电价高,一些热值低的垃圾焚烧需要加煤助燃,引起电价计算的争执。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提出妥善解决方案。一是产生二噁英等有害气体及飞灰、灰渣、渗滤液等污染物,必须严格治理。随着公众环保意识的提高,很多城市项目选址邻避效应越来越严重,只能搁置。二是垃圾处理管理体制滞后,存在九龙治水现象。三是为推广无害化处理,各地政府普遍给予项目垃圾处理服务费作为补贴。一些企业低价取得项目建设运营权后,又通过停工等不当途径要求增加补贴,或采取削减环保投入等方式压缩成本,难以保证项目安全可靠性及环保水平。为此,建议:二、妥善解决好焚烧等垃圾处理项目的选址问题。一是提前科学规划,在城市建设中预留垃圾处理项目空间,合理安排周边土地用途,保证安全警戒距离,从根本上杜绝项目与民争地。二是加强对垃圾处理项目污染物排放的监控,加大违法排污的惩处力度,增强群众信心。三是政府和社会各方要加大科普知识宣传,消除盲目恐慌心理。四是引导媒体客观公正报导,防止对垃圾处理的妖魔化宣传。根据规划,到2020年,全国垃圾焚烧将占生活垃圾处理总量的50%,巨额的垃圾焚烧发电补贴将进一步加剧可再生资源补贴缺口。为避免错补多补继续存在,调整垃圾焚烧发电补贴政策应及早纳入议事日程。为此,建议:一、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能源局、财政部等部门,组织专项研究,确定全国生活垃圾中生物源废弃物燃料对焚烧处理产出电量的平均贡献水平,重新核定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的标准和方法,避免大量错补非可再生能源的情况继续存在,使有限的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发挥更有针对性的激励作用。可借鉴英国政府经验,采用设定比例缺省值,或通过焚烧烟气碳同位素分析来推算生物源和化石源废弃物各自的发电贡献比例,从而形成更精确的电价补贴计量标准,避免错补和财政浪费。目前,我国每天产生的垃圾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可以再生的资源,属有价值的财富,将其资源化利用起来,对我们人均资源占有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国家来说,意义深远,作用巨大。几年来,我们集团开展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分类回收处理试点,成立了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并取得成功经验。结合自身实践和体会,对垃圾资源化利用提出建议:二、强制源头分类,尽快形成资源化利用的产业化链条。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联合发布的垃圾强制分类方案,尽快制定并落实好垃圾源头分类措施,提供必要服务设施,促进源头分类投放、收储、运输和加工转化,真正形成全民化参与、社会化服务、产业化经营、资源化利用的稳固链条。正式实施及效果:村长发布行政命令:禁止村里所有市场提供塑料袋和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全村垃圾筒全部撤消。村民采用两桶两箱分类方法:一桶厨余垃圾,一桶不可回收垃圾;一箱可回收垃圾,一箱有毒有害垃圾。环卫工人分早晚两次定时上门收取,并进行二次细分类,共分36类。跟车及持续宣传、指导:在实施垃圾分类的最初一个月内,由村干部和环保志愿者定期跟随环卫车向村民进一步宣传垃圾分类并进行分类方法指导。辛庄村生活垃圾减量率达到80%,并实现了有毒垃圾与无毒垃圾分离和干湿垃圾分离,有利于后续垃圾无害化处理。辛庄村清除了所有垃圾筒,大幅度改善了乡村环境。费用估算:以一个2178人的村庄为例,垃圾分类前期投入约40万元,包括宣传、设备购置、场地、人员工资等。据报告分析,现在每吨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转运-焚烧-填埋全过程需要社会成本约2253元/吨,北京市2015年垃圾清运总量为790万吨,如果全部以焚烧方式处理,总计需要费用178亿元。尽管现在围绕垃圾处理问题存在各种不同观点,但没有人反对垃圾分类和再利用。争论的焦点在于能否在我国有效实施垃圾分类。辛庄村的实验说明,我国居民愿意并能够有效实行垃圾分类,在我国推广垃圾分类并不难、成本也不高。而且垃圾分类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可以促进社会就业。垃圾治理,需要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三方良性互动,才有可能达到善治目标。2003年,浙江省把农村垃圾整治纳入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五大项目之一,经过10多年的探索实践,初步形成了农村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处理的基本制度和有效办法,值得在全国推广和实践。主要做法:一是营造氛围。通过宣传群众、发动群众和组织群众,全方位宣传垃圾处理的必要性。二是加强指导。按照户分类、村收集的总体思路,把农村垃圾分为会烂的和不会烂的。三是加强管理。建立源头追溯制度,对每只垃圾袋进行三级编码,使垃圾能够见袋知主,监督农户的分类行为。四是因地制宜。在平原发达和交通便利的地区实行就地分拣、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丘陵山区、海岛渔区的村庄实行户分、村收、就地处置;城镇郊区的村庄,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开展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五是市场运作。农村垃圾末端处理形成了4种模式:微生物发酵设备处理模式、清洁焚烧设备处理模式、昆虫农场模式和太阳能堆肥模式。建议:我国当前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制度建设明显滞后,尚无一部专门系统的法律规范,相关内容零散分布于一些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之中,难以满足城市制度化、精细化管理的需要。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法律法规规定不细,操作性不强;内容不全,覆盖面不广;权威不足,震慑力较差。三、垃圾分类与减量回收的关系。垃圾分类不等于减量回收,但有助于减量回收。分类可以倒逼前端法律、法规、制度、规范的逐步完善,同时可以引导居民养成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的习惯,在生产、消费和生活环节减少垃圾的产生,即促进产生前减量。但是,分类本身并不直接消灭和利用垃圾,只有分出的产物得到妥善利用才能算是减量回收。所谓妥善利用,就是要做到:质量合格,环保达标,成本可控。从2007年开始,我国就启动了海洋垃圾污染的监测和评估工作,在沿海50余个示范区域开展了漂浮物垃圾、海滩垃圾和海底垃圾的监测。监测数据显示,海洋垃圾约80%来源于陆地,20%来源于海上活动。一、通过法律制度建设和政策引导,在源头上控制垃圾产生,树立社会经济绿色发展理念,推行绿色包装,减少或逐步取缔轻薄塑料袋和吸管的使用。四、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网络、广告、动漫等新媒体加大宣传,从学生抓起,提倡绿色简约生活,减少塑料袋、塑料瓶、塑料吸管等的使用。近年来,我国物流业快速发展。在物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其中较为突出的是对环境的污染。大量快递垃圾如得不到妥善处理,不仅造成资源浪费,更会加剧环境污染,且危害深远。目前我国惯用的处理快递垃圾的方式方法,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快递垃圾回收因为回收成本远高于购买新包装成本,快递企业回收热情较低。二是现在多以焚烧、填埋方式处理快递垃圾,这些快递垃圾焚烧会产生大量污染物,填埋处理则需上百年才能降解,都将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为此,建议:多年来,垃圾处理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积极进展。城市生活垃圾收集率提升;处理能力增强;焚烧处理比例逐渐提高;农村垃圾治理5年专项行动开展,已有四川、山东、江苏、上海、北京5省市通过验收,全国43%的村庄实现了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四、推进建筑垃圾处理体系建设。建立规范的建筑垃圾产生申报制度,加快处理设施建设,推广特许经营模式,加强资源化利用。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立建筑垃圾处理利用体系。今天下午有十几位委员和专家就垃圾无害化处理,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并结合实际,从垃圾的丢弃、垃圾的收集、垃圾的运输以及到垃圾的处理,对近些年政府部门所做的工作,特别是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于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特别是对下一步如何进一步做好垃圾无害化处理,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都认真做了记录。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涉及到法律、责任、体制机制、资金、政策、技术,教育、监管等多方面。涉及面广,涵盖内容多,也说明了这项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做好垃圾无害化处理,是当前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需要政府、企业和居民共同努力才能做好的一项系统工程。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深入分析研究,找出解决办法,特别是通过总结、推广地方好的实践经验,把盆景进一步变成风景,发挥发改委综合协调优势,在政策完善、技术创新、体制改革等方面,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把垃圾处理这个重大问题真正解决好。我们在十二五期间做了规划,十三五也出台了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现在的关键是,怎么能够把规划提出来的目标、任务落实到位。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认真吸收委员和专家的意见建议,主动作为,积极努力做好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工作。一、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处置。环保部将积极配合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在开展废弃含汞荧光灯、含汞温度计等家庭源有害垃圾分类回收的同时,稳步推进废药品、废杀虫剂、废油漆、废消毒剂、废血压计、废电池等有害垃圾的单独收运。另外,督促地方政府加快建设危险废物的集中处置设施,建立健全非工业园有害垃圾收运和处理系统,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三、严格环境监管。我们把垃圾焚烧厂作为重点监控的污染源,要求在今年年底取得明显成效,到2020年全部实现持续稳定达标。另外,强化执法,实施联合惩戒,督促垃圾处理企业,建立健全污染物日常监测制度,自主公开监测信息,还要结合中央深化改革的要求,全面建立排污许可制,落实企业责任。另外,针对当前垃圾焚烧企业建设过程中邻避效应频发的情况,制定发布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社会风险防范和化解的工作指南。四、加大科普宣传。主要是宣传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处置的进展和成效,开展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的活动,消除公众对垃圾处理的疑虑。加强舆论引导,特别是普及焚烧工艺、污染治理、环境监测等知识,使公众对普遍关心的二噁英、垃圾渗滤液、恶臭等环境问题有科学、正确、理性的认识。